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怎么罚钱

如题所述

教育部近日印发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规定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规定在今年的自10月15日起实施,这一通知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近年来,不少中小学教师利用职务便利,利用课余时间从事有偿学科培训,这种的现象可以说是随处可见。而这种行为就是违反了教育部门的规定,也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和教育公平。

大家都知道的,绝大多数学生都来自普通家庭,根本没有钱承担这种高昂培训费,而有能力支付的学生就会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就从这一点就可以明显看出,是违背了教育公平公正的宗旨。而且,老师的这种行为,也很容易让学生和家长对师德和老师的教育能力产生怀疑。

这次出台《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做了相关规定,态度很明了,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明确规定了该办法适用对象: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除了以上情形,还有以下信息值得关注~

    对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

没有经过审批私自设立校外培训机构的,其教学活动都被视为违法行为。

处罚的方法:撤销非法校外培训机构并按照非法收入情况处以罚金。如果非法收入难以计算,罚金依据违反的具体规定来定:基本罚款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如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影响,则最高可罚100万元。还有就是关闭机构,也会在媒体上进行通报,以达到公众监督目的。

    对未经审批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行为。

处罚方法:将按照收入情况处罚。具体是根据违法机构在这期间总收入(包括所有的课程收费、资料销售收入等),罚款金额为该收入的1-10倍。此外,所得的违规利润将全部没收。

    对违法违规培训活动提供线下场所或线上渠道且拒不改正的行为。

处罚方法:除了罚款,还要被强制停止提供一切支持违法培训活动的服务。如果情节严重,可能被加罚款,罚款的金额会根据提供场所或者渠道的规模,以及所犯次数综合来进行计算。

对于屡次违规的提供方加大处罚力度,除了警告还要公示违法行为。如果还是继续为违规培训提供支持的,撤销其营业执照、取消法人资格、限制参与教育相关领域业务的严厉处罚。

    对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存在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处罚方法:除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罚款等常规处罚外,还会被列入失信名单来限制其在教育行业内的从业活动。严重的违规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校外培训机构聘用有性侵前科等违法犯罪人员为学生开展培训的行为。

处罚方法:对机构处以重罚,包括罚款和吊销执照等措施。并且相关责任人可能涉嫌失职、渎职,对其进行追责,对其进行警告、罚款、停职、解聘等处理。对于严重情况,例如涉及严重性侵等犯罪行为的相关责任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这次教育部明确了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严重处罚,同时,也对其他各类违规培训活动做出了明确规定和处罚措施。通过这些我们就可以看出这次的力度之大。也能看出,教育部对维护教育秩序以及保护学生权益的决心和信心。

我想说,通过相关规定内容来看,这次依法依规严惩重罚校外培训违法行为,完全可以形成警示震慑作用。这无疑就是为规范校外培训市场,为保护学生和家长们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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