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柱设置要求规范

如题所述

构造柱设置要求规范如下:

1、构造柱的作用范围多层砌体房屋,底层框架及内框架砖砌体中,它的作用一般为:加强纵墙间的连接,是由于构造柱与其相邻的纵横墙以及牙搓相连接并沿墙高每隔500mm设置拉结筋,钢筋每边伸入墙内大于100mm。

2、一般施工时先砌砖墙后浇筑混凝土柱,这样能增加横墙的结合,可以提高砌体的抗剪承载能力10%—30%,提高的比例幅度虽然不高但能明显约束墙体开裂,限制出现裂缝。

3、构造柱与圈梁的共同工作,可以把砖砌体分割包围,当砌体开裂时能迫使裂缝在所包围的范围之内,而不至于进一步扩展。砌体虽然出现裂缝,但能限制它的错位,使其维持承载能力并能抵消振动能量而不易较早倒塌。

4、砌体结构作为垂直承载构件,地震时最怕出现四散错落倒地,从而使水平楼板和屋盖坠落,而构造柱则可以阻止或延缓倒塌时间、以减少损失。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又可以起到类似框架结构的作用,其作用效果非常明显。

5、构造柱的构造要求多层粘土砖房的构造柱必须符合:可采用240mm×180mm最小截面,纵向钢筋宜用,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50mm且柱两端适当加密。7度时房屋不宜超过六层、8度7层至9层的房屋竖向筋直径采用,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

6、房屋四角构造柱可适当加大截面及配筋量。构造柱与墙连接处宜砌成马牙槎,并沿墙高每隔500mm设置拉结钢筋,每边伸入墙内不小于一米。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当隔层设置圈梁时,应在无圈梁楼层增配筋砖带砂浆并提高筹码。

7、仅在外墙四周设置构造柱时,在外墙上伸过一个开间,截面及高度不应小于四皮砖,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

8、构造柱不应单独设置基础,但必须伸入室外地面以下500mm,或锚入不浅于500mm的基础圈梁内。底层框架砖房和多层框架砖房构造柱应符合:构造柱截面不宜小于240mm×240mm,纵向钢筋不宜小于,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构造柱应同每层圈梁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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