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续期问题,系统日期续期了,但是居住证件日期还是旧的没改过来?

三个月前去续期了,当时办理好告诉我说是系统里面日期已经续了,但是居住证上面日期由于机印啥啥原因没有改过来,叫我去派出所去叫人打印日期上去,我转身忘记了,现在想起来,还可以去派出所叫人打印日期上去吗?还是我得去重新换个居住证?

属于地方性规定,以北京市为例,如果是购买北京市内的商品住房,按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步,下载表格
申请人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办事指南-公积金提取-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表格下载】或点击【常用下载-表格下载】下载表格(样表可同时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柜台领取《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第二步,填写表格
申请人按照样表填写《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提示:“所在单位名称”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联名卡开户银行及联名卡卡号”需为申请人本人的有效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是指申请人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签约系统中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和密码;
申请人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的,应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如需办理约定提取,请填写约定提取信息,选择约定提取周期。“申请人签字”需为本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第三步,提供材料
提供填写好的《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并经单位经办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还需同时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第四步,交单位经办人办理
由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所需材料: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的,需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同一住房配偶再次申请提取的,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办公时间
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各管理部或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现场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审核准予提取的,即时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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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10
申办人应当在居住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携带居住证到属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相关资料,提交申请表。
根据《流动入口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入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入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延期手续。居住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其使用功能中止。
居住证到期,可以申请换发新证。
换发新证,需要持原来的居住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照片,到原发证机关去申请即可,不需要其它的手续。
如果还在有效期内,到当地派出所申请签注手续即可,不需要换证。
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五年。
法律链接:《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