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快速办理的案件是什么?

如题所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适用快速办理的行政案件包括违法嫌疑人系盲、聋、哑人的;可能作出十日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等。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四十一条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快速办理:

(一)违法嫌疑人系盲、聋、哑人,未成年人或者疑似精神病人的;

(二)依法应当适用听证程序的;

(三)可能作出十日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

(四)其他不宜快速办理的。



扩展资料:

行政处罚处罚权的限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行政处罚立法上的权力配置。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划分如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0-16
2019年1月1日将施行最新版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其中在第六章中增加一节,作为第六章第二节,就是快速办理的相关规定,可以说是与前不久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的速裁程序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下面来看一下有关快速办理和速裁程序的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章第二节第四十条 对不适用简易程序,但事实清楚,违法嫌疑人自愿认错认罚,且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简化取证方式和审核审批手续等措施快速办理。
第四十一条 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快速办理:

“(一)违法嫌疑人系盲、聋、哑人,未成年人或者疑似精神病人的;
“(二)依法应当适用听证程序的;
“(三)可能作出十日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
“(四)其他不宜快速办理的。
“第四十二条 快速办理行政案件前,公安机关应当书面告知违法嫌疑人快速办理的相关规定,征得其同意,并由其签名确认。
第四十三条 对符合快速办理条件的行政案件,违法嫌疑人在自行书写材料或者询问笔录中承认违法事实、认错认罚,并有视音频记录、电子数据、检查笔录等关键证据能够相互印证的,公安机关可以不再开展其他调查取证工作。
“第四十四条 对适用快速办理的行政案件,可以由专兼职法制员或者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
“第四十五条 对快速办理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不同案件类型,使用简明扼要的格式询问笔录,尽量减少需要文字记录的内容。
第2个回答  2020-10-16
适用快速办理的案件应该是快事快办,也是说特事特办的一些事务。
第3个回答  2020-10-16
快速办理的案件是什么?就是说嗯,比如说你对于侦查能力很强,那么棒,按速度就快,所以说嗯,看一些其他的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