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我国法院上下级之间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