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自收自支的事业性单位,考取中级经济师职称三年了,单位不按政策聘用我们是否可以到相关部门反映。

目前我单位的情况是按比例人数受聘人员还不到一半,近五年来就11通过此项考试。我们曾在考取职称后提出要求,单位以职代会表决不予以实行。今年根据我们县人事部门出台规范事业单位职称待遇的实施办法,我单位又想故计重施,怎么办?

这个不是太好办,你看看县人事部门出台的政策里有没有强制单位必须聘任职称的规定,如果有你还可以到人事部门反映情况,如果没有只能自认倒霉,只能祈祷下一任一把手重视这项工作。追问

有呀,县人事部门明文规定我们自收自支属于实施的范围内。并且全县就我们一个单位在聘用与不聘用上纠结,其他单位都没有这种情况。而且到人事部门的反应也是说政策是支持我们的。是不是到最后就一种办法,橫着干?

追答

这就麻烦了,明摆着你们单位不愿意开展职称聘任工作,可以把符合聘任条件的人集合以来,一起向主管部门反映,向领导要说法,不过这个过程会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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