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80w

如题所述

郑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啊

郑州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借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河南商丘:首套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0%

11月21日,河南省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商丘公积金管委会”)发布《关于修订商丘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贷款管理办法》”)。

修订后的办法明确了贷款对象。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含灵活就业人员及异地缴存人,以下简称缴存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资金不足时,可以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丘公积金管委会称,随着住房公积金缴存面的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已经不仅限于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已经成为常态,因此将贷款对象从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修改为“缴存人”。

新的《贷款管理办法》明确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定义。第二章第九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为提出贷款申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本人,共同申请人指就同一笔贷款共同提出贷款申请的借款申请人的配偶。”

同时,商丘市还调整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龄要求。新的《贷款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条(五)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商丘市解释称,符合条件的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同时也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做出规定,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论是否缴存住房公积金,均不可作为借款申请人(主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避免了出现超年龄缴存仍然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矛盾和问题。

新的《贷款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一)规定:“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在申请贷款时,以借款申请人(主借款人)年龄计算可贷年限,不再考虑共同申请人年龄。若共同申请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其缴存基数按商丘市上年度职工最低收入标准认定。符合县处级及副高职称以上女干部延迟退休条件的,应按规定办理。

修订后的文件,新增不予贷款条件。新的《贷款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一)规定:“离婚一年内,借款申请人与原配偶之间买卖住房的”,该条款是根据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避免虚假交易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新增的规定。

《贷款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二)规定:“所购住房产权共有人非购房申请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的”,该条款是根据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解决借款人家庭住房困难为目的,后期又因产权划分不清出现,各方权利无法得到保证。

《贷款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六)规定:“5年内发生过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的”。

商丘市还调整了不同购房情形最高贷款比例。按照新的《贷款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二)规定:“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不大于房屋总价款的80%”,与之前“现房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抵押物认定价值的70%”作出相应修改,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二手住房以外的首套自住住房(不区分期房或现房),贷款额度不大于房屋总价款的80%。

《贷款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三)规定:“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或二手住房,贷款额度不大于房屋总价款的70%”。

河南多地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郑州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上浮50%

5月16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称,今年以来,河南省洛阳、濮阳、商丘、信阳、新乡等十个城市及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台、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相关政策涉及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二套房贷款政策、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条件、支持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政策、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覆盖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等,有力地支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文章称,各地近期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主要是为了落实中央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政策导向,因城施策,对潜在合理的刚需及改善需求释放、平稳购房者置业预期。通过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控,有利于激发购房需求的释放,很大程度地减轻了购房者的资金压力,更好地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洛阳市出台《洛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备案。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55万元,夫妻双方、青年人才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65万元。加大对第二套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住房的支持力度。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再设置房龄年限范围,统一按照20%执行。

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台省直单位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提出高层次人才在郑州市区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适当延长购房手续时限;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支付房租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含6个月)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他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缴存时间。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可按实际工资收入认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适当放宽短期负债限额。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原有额度基础上上浮50%。

焦作市提高贷款额度,规定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单笔不超过55万元;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定优惠政策支持退役军人利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对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六个月以上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一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享受贷款最高系数。

安阳市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一是提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在安阳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认定夫妻双方一方或单身人员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经“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引进人才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此基础上提高10万元,最高可贷70万元。二是放宽贷款条件,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鹤壁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扩大政策受益范围。凡在鹤壁落户,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的人员,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均不受账户余额倍数和缴存时间系数限制。开展组合贷款业务,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自住住房所需费用时,可同时向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新乡市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政策进行调整,规定夫妻双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55万元;单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

濮阳市调高单笔贷款最高限额,市城区由45万元调至50万元,各县城及建制镇由35万元调至40万元;关注缴存人改善型住房需求,缩小二套房与首套房贷款政策差别。二套房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与首套房相同,贷款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30%;全面推行组合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使用的,可同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本地户籍居民,在全国各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与本市职工同等待遇。

漯河市规定夫妻双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一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至35万元。

南阳市提高市中心城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单人缴存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限额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缴存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商丘市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调整申请人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住房套数,按照购房所在地房屋主管部门提供的(农村私有自建住房除外)家庭住房信息,征信查询记录、面谈笔录等综合认定。停止受理有两次或两次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人)的贷款申请。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受益范围。从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之日起三年内通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公开招录的在编公职人员和军队转业安置财政供给人员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计算其可贷额度时不受缴存时间系数及账户余额系数的限制。个贷率达到85%时,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适度调整相关政策。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后申请贷款条件。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不再受一年内不得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限制。同一套自住住房购房提取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提取金额、购房首付款金额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之和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信阳市出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对高层次人才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给予政策支持,规定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购买住房时,按照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办法测算的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额度,但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照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办法测算的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额度,但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河南省直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职工本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a.职工家庭购买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的80%,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20%。

b.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自筹资金不低于建修房所需费用的30%。

对于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补偿安置金额的差价。

3、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a.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b.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c.以下情况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买公有现住房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河南省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呀

一、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1、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使用配偶公积金贷款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3、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规定

1、贷款额度不得超出个人还款能力,即:借款人月缴存额/借款人公积缴存比例借款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50%×12(月)×借款期限

2、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7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

3、借款人(含配偶)要具备偿还贷款本息后月均收入不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能力

扩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以下: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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