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教师职称评定新规

如题所述

湖北教师职称评定新规如下:

专业课教师以及实习教师都设置到正高级职称,湖北省为贯彻落实中央教育改革方案,根据相关部门出台的教师制度评审,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印发《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对于教师职称的评定有了新的规定。

高级教师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系统的掌握学科知识和专业知识,教育成果显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有科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

4、在指导、培养其他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学历在本科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满5年。

中级教师申报条件:

1、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出色的完成教学工作,关心学生,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教学技能,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3、在教学上有一定的经验,教学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在培养教师人才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大学本科毕业学历,需要在一级教师岗位任职满5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