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老板说:试用期七天之内辞职不给工资,合法吗?

如题所述

很显然,不合法。不给工资的话,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申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过仲裁有成本,不知道你7天的工资值不值的去提起仲裁呀。要是能干就继续干,不能干就走人呗,人在江湖,难免吃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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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04
不合法。试用期内的工资应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工资或者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纵横法律网 柴海艳律师
第2个回答  2011-09-04
非法。试用期辞职秩序提前3天通知。
辞职不给工资是克扣工资,你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11-09-04
违法行为。干一天就得给一天工资,老板制定的制度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不给工资,老板还得赔偿呢
第4个回答  2011-09-04
不合法!因为试用期也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也应当有工资。 7天应该按照天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