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让我做法人,我有点担心,不知道会有什么风险

我有一个亲戚,他现在有一家公司在经营,属于合伙的。但由于大部份业务是由我亲戚带来的,而合伙人没什么贡献。
所以他想再成立一家公司,但不方便被合伙人知道,所以想找我作为法人,并把这家新成立的公司交由我管理业务。而财务由他老婆兼管。他老婆目前在为他原来公司管财务。
虽说是亲戚,但就怕出问题,到时候就可能翻脸不认人了。所以现在想提问:
1、这样会存在什么风险?
2、因为新成立公司全由我亲戚出资,我没出任何一分钱,要是出现债务问题的话,由法人承担还是由出资人承担?
3、通过什么管理方式能避免出现像偷税漏税或财务方面等问题发生?(原因是他老婆在原公司管财务,现在又兼管新成立的公司 )
4、如果因非我造成的问题(如他老婆管理财务,利用职权方面等方面造成的问题)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5、公章应该属于公司里最重要的章之一,由于我是法人,而且也负责业务,那是否应该由我掌握公章会比较安全呢?
6、如何防范财务方面利用职权产生的问题?
7、请大家帮忙再想想还会出现别的什么风险问题没有?

法人,相对于自然人而言。自然人是以生命为存在特征的个人。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然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http://baike.baidu.com/view/10873.htm#3
如果有明确证据表明你是“挂名”,可以不承担责任。

《民法通则》
第四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刑法》
第三十一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该法条表明在单位犯罪时,除追究单位责任时,还要追究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但并没有限制必须是单位法定代表人。

你们之间签订一份证明你只是“挂名”的协议你就可以免责。不一定要公证,自愿。

简单说,只要你和他之间签一份免责协议,你就不需要对诊所承担责任了追问

怎样的证据才能证明我是“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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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05
1. 公司出现问题时,可能涉及违法,包括员工受到伤害,总之公司出现问题,而后政府需要拘留的,就是法人,也就是你了!如果真的到了要蹲监狱的地步,也只能是法人,即传说中要成为法人的你了!相当于公司出事,你就得背,别的方面,应该会有人补充的!
第2个回答  2020-12-17

给亲戚的公司做法人,有什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