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的政府规章与市的地方性法规效力如何比较?

如题所述

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主体,是市人大。而省政府规章是省政府,一个是人大立法而一个是行政立法。人大制定的法律高于同级和下级人民政府,所以,这种情况下市级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应该由省人大来裁定。还有一个注意就是市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是同一位阶,效力冲突应该由国务院裁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立法法第六十三条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总结:省政府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冲突,省级人大常委会处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0-01
其实这个情况不太容易出现,但如果出现了,那因为市的地方法规是经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所以自然是它的效力高
第3个回答  2011-09-10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参考资料:立法法第六十三条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