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的11种违法行为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一、讨债的11种违法行为是什么
1、讨债的11种违法行为分别是:
(1)讨债时携带国家管制器具;
(2)讨债时他人人身自由;
(3)讨债时殴打债务人或他人;
(4)讨债时毁坏债务人财物;
(5)使用监控器材对债务人实施监控;
(6)对债务人公司或住宅喷涂;
(7)对债务人或他人进行人身攻击;
(8)当着债务人或他人的面,将债务人或他人的财产转移;
(9)召集多人对债务人或他人的财产进行哄抢;
(10)聚集多人与债务人或他人进行斗殴;
(11)斗殴致债务人或他人重伤或死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二、怎么正当合法有效地讨债
正当合法有效地讨债具体如下所述:
1、聘请律师协助讨债。在讨债遇到困难时,要聘请律师来协助,律师协助讨债具有参谋、预防和敦促作用,能够帮助债主作出较好的讨债方案,预防欠债人逃脱债务责任,搜集有效的讨债证据,敦促欠债人还款,同时,律师还可以与工商、金融、法院等部门相配合,加强讨债力度。
2、讨债要早要快。通常债务形成在一个月内抓紧清欠,基本上都能解决,当债务在三个月以上,解决的可能性只有90%;当债务在六个月以上,解决的可能性只有70%;当债务在1年以上,解决的可能性不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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