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绿灯的情况下我直行,对方电动车闯红灯撞在我左侧车门上,对方只是轻微擦伤,电动车有小损伤

交警来扣了双方的车,我送对方去医院拍了片子,只是有点肿,急诊科和骨科的医生也说没有骨折,不需要住院。本打算协商解决了算了,赔他们一点损失算了,结果对方要10000元,事故责任没有认定,交警也是偏袒对方,像这样我应不应该承担责任?我是市区的,他们是郊县的,如果交警过分偏袒对方我该怎么办,在郊县人生地不熟的,重视要受她们本地人欺负的。

电动车闯红灯撞了你的车,他应该负全责,也就是说他自己的伤和电动车的修理费用应该全部由他自己承担或者他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你没有责任。
如果你对交警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他的领导反映,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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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8
你走的没错,不行就上法庭和对方打官司。。。
第2个回答  2011-08-28
你是对的 没有错 花点钱给他拍片子就不错了 那一万不用给了 讹人的 不行你就上庭处理十字路口肯定有监控 只要是他闯红灯 你可以一分钱不花 但是处于人道主义 给个三五百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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