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二手房作为婚房,由于房屋造型实非理想,无奈下将厕所与厅之间的墙敲了半面,把厕所做干湿分离,扩大整个厅的视觉感。
此处需说明的是:1、该墙非承重墙;2、该墙为砖混结构墙
物业上周说有居民举报我敲墙,他说我没有敲承重墙,问题不大,让我在邻里之间打点下,我当晚和我妈买了水果和上下左右邻居打了招呼。过了两天物业再次打电话说有人写举报信,要发整改通知书给我,说签个字就好,没什么事的。果然今天就收到一整改通知书,说我违反《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让我整改,可家里厕所和厨房都已经装修得差不多了,特此真心向大侠们求教。
1、我这样的敲墙行为是否违反了相关规定。
2、这张单子我是否应该签,以及签或不签可能造成的结果。
事情比较突然,很急,望路过的大侠予以赐教。
这就是我郁闷的地方,毕竟以后要住在这里的,不想和邻里闹翻,所以开始才听了物业的话,与邻里间打点了一下,还弄成这样的结局。
更郁闷的是,发现房子真的是有点问题的:
1、因为房子空间比较下,所以整幢楼的居民都是把阳台封掉做到厅里的,所以楼下人家就把楼上人家阳台的下水口封掉了,我家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
2、楼上人家的电线有一根是从我家这边接过去的,非常无解,怎么楼上的电线不从火表和总线走。
神楼啊。。。
这不是很好吗.
一,要求物业给说法,为什么把阳台下水封掉,我现在要用.
二,为什么会有一根电到我家,我要剪掉.后果我不管,
看物业怎么说.呵呵,玩他们没事的,我从住到现在的小区里已快四年,从没交过一分钱的物业费,物业都换了三批了,每批物业人员对我都是客客气气就怕我没事找点事干,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