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名称变了需要签补充协议吗

如题所述

一、合同名称变更需要签什么协议
      名称变更,不用签补充协议。合同一方名称变更并不影响主体资格和身份,但是名称变更后应当及时通知相对方,通知是合同附随义务。双方可以在原合同中注明名称变更的情况,把工商名称变更手续作为合同的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二、合同变更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变更合同必须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当事人不能单方变更合同,否则就构成违约。
      2、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都构成合同内容的变更。合间中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条款的变更都属于合同变更。
      3、有的合同变更还需履行批准、登记手续。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7条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经营期限内协商同意对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
      4、合同变更的内容必须明确,否则推定为未变更,仍按原。合同当事人达成变更合同的协议后,按变更后的内容履行。
      5、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并非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上是变更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变更合同虽然是一件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事情,但是变更合同并不能在法律之外进行,也就是说变更合同还是需要在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之内。
三、合同变更的条件
      1、原合同关系有效成立。
      合同的变更必须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对象,凡未成立或无效的合同,不存在变更的问题。因为,合同的变更发生改变原合同关系之效力,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合同无效,自始即无合同关系;合同被撤销,合同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亦无合同关系;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仍无合同关系。在这些情况下,自无变更合同的余地。
      2、合同要素发生变化。
      有效成立的合同要成立合同变更,必须有合同要素的变化。在广义合同变更中,不仅指合同主体发生变更,也包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在狭义的合同变更中,则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因此,合同要素发生变化是合同的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
      3、合同的变更必须有合法依据。
      在合同法学上,合同变更的合法依据主要包括:当事人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因此,当事人的合意是引起合同关系变更的重要法律事实。前文已经指出,合同通过当事人协商变更是合同变更的一种类型,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4、符合法律要求的方式。
      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的,须遵守此种要求。基于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变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须经法院或者仲裁裁判的方式。当事人协议变更合同,有时需要采用书面形式,有时则无此要求。《民法典》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其规定。
四、合同变更后的法律效力
      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担保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
      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民法典》第规定:“合同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在合同变更以前,由于一方的过错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对此另有约定,在合同变更以后,受损失的一方仍然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我国并有对更改合同名字需要签订什么协议,所以更改合同名称直接更改就可以同时合同的内容正常履行即可。以上就是合同名称变更需要签什么协议的内容,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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