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和公公要离婚,房产问题。

我和老公在今年5月结婚,公公和婆婆现在在闹离婚,他们有两处共同房产,证上都是他们两人的名字。现在,公公执意要和婆婆离婚,婆婆想让自己两处房产所拥有的产权归为我老公,即她儿子所有,那么,这个字据要去法院或者公证处公证吗?我老公要当场签下这份字据吗?如果我老公不签,或者老公的意思是叫公公那份也划为他所有,原因是防止第三者插足,那么他们是不是就不会离婚了?

我悬赏分没了,请哪位路过的好心人,知情者告知,好吗?谢谢你们了!

如果你公公不答应将房产归牛老公,你婆婆和老公是没有办法的,签了协议也无效,公证处也不予以公证。只有你公公婆婆都同意将房产产权归你老公,他们可以签署赠与协议,将房产赠予你老公,三人一起到房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将房产证变更成你老公的名字。就不必去公证处公证啦。如果赠予你们夫妻,你也要在协议书上签字,你也要和他们一起去,房产证上也要写上你的名字。这样做并不能防止第三者插足,要弄清牛公婆闹离婚的原因,根据原因好好做做他们的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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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15
那两套房是公公婆婆的共同财产,婆婆一个人说了不算的。
要两个人都同意才行。
只要双方同意,到公证处公证一下就是了。
第2个回答  2011-09-15
这个需要去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3个回答  2011-09-15
这个问题很简单,只要你公公不同意将房子的产权让给别人,从法律上讲,如果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这两处共同房产就有一半是你公公的,你公公想怎么处分,那完全由你公公决定,哪怕他想给第三者,也是没有办法的。如果你公公愿意把房子的产权让出来,我想这件事情你就不用麻烦了,协商能解决的问题那都不是问题。
第4个回答  2011-09-15
这个必须公证,而且在房产证上面的名字变更为你丈夫之前,你婆婆可以撤销。
就是说光有字据不行,谁签字谁见证都不行,只公证可能都不行。
你丈夫那意思得先通过你公公同意。如果成功了,你公公没啥可图的,也未必有人愿意跟他了。
你觉得你公公能答应这种事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