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的小区物业帮着开发商清理车位库存,停止地下车位包月,只允许临时停车和购买车位停车!大部分车位没有售出,临时停车一天30封顶!之前包月价格200一个月!我们怎么能接受?一、我不清楚地下车位所有权是不是归开发商所有,这一点如何验证所有权?二、小区有地面车位,但是物业以人车分流为理由拒绝地面停车!这个我有没有办法要求开通?三、我在12345市长热线平台多次反馈,均得到回复说让我们协商处理,并说小区属于人车分流,建议我召开业主大会征求意见,我们是新小区,二期去年才交付,大多数都没入住,我要怎么召开业主大会?之前我们小区有人进行堵出入口维权,但是没有效果,我希望得到合理合法的一个处理方法,谢谢大家
小区不允许业主停车包月是否合理,根据情况而定。
如果是小区的公共停车位,业主是可以免费停车的,如果不是公共停车位,而是收费的停车位,那么小区物业可以选择不停车包月,这属于开发商自主定价并不违规。这种情况下业主停车比较麻烦,只能跟开发商协商了,由于开发商并不违规,所以不能投诉。
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的业主委员会(下简称业委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负责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一个民间组织。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正确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对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不断增多的矛盾和投诉、提高社区生活质量、稳定社区内部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物业区域内公共事务的业主自治是通过业主大会实现的,由于种种原因,业主大会一般一年内也只召开一次或两次,而大量日常公共事务通常都授权业主委员会决定并实施。
业委会任期有限,结构不稳,多为兼职,组织松散,委员素质参差不齐,在运做中其法律地位又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所以一旦形成授权范围内的工作失误,或用权不当,会造成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利益受损。但根据中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这又很难让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现阶段亟待通过立法明确职责,确保业委会工作得以健康发展。
那我们是否可以要求物业开放地面车位?地面车位好像都属于公摊面积吧?物业以人车分流为由拒绝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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