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里调料过期但是已经长期不用了忘记扔掉了,被检查到会被罚款吗罚多少?

如题所述

    首先、有法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其次、参照条例

    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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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可以依据条例自行参照金额,即可得知答案。这里就不在累赘。具体也要看当地如何处罚?

    以后请做好记录,提前处理即将过期的物品。

    一切祝好这位提问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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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4
饭店的主要食材是调料,如果是过期了应及时处理掉,否着过期的调料坏掉的调料还会对别的东西有影响,最好及时处理才好,因为是饭店是很多人入口的东西,小心也应当,罚款为长心,还是接受现实,须其自然吧。
第2个回答  2020-11-23
那里调料过期,但是已经长期不用了,忘记扔掉了,被检查出来了,这个肯定是要做一定的处分的,你虽然说忘了扔了,但是毕竟是查出来了了,所以你还是做好罚款的准备吧,但是可能不能罚的太多?
第3个回答  2020-11-23
如果现在你们的饭店还没有被检查出来,这样的情况,我建议你应该把它扔掉,马上扔掉,如果已经坏了的东西,你放在店里面,不用他,然后你每天放在那里,你我想你解释也是解释不清楚的吧?
第4个回答  2020-11-23
如果你是在公司的话,那么应该请示公司的领导,不要自己擅作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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