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烟花爆竹2023最新规定

如题所述

市民朋友可直接拨打110,告知接警人员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地点、时间、违法人员情况等基本信息。市民在现场拍摄视频或者照片的,可将相关材料主动提供给处警民警,配合民警开展调查。
      前期,禁放办围绕是否扩大禁放区域,多次组织召开市县两级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消防救援等职能部门研商会议,多次召集拟调整禁放区域乡镇街道负责人、企业代表、烟花爆竹零售业主等召开协商会、座谈会,在广泛征求社情民意基础上,决定今年(2023年)我市暂不扩大禁放区域,继续执行2022年1月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市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以下区域为全年禁止燃放燃放烟花爆竹:
      市区:
      (一)_湖中路、_湖东路以北,G42沪蓉高速以南,玉龙中路、玉龙南路、中吴大道、长江南路、淹城北路、淹城中路以东,青洋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二)G42沪蓉高速以北,S122港城大道以南,S39江宜高速以东,龙江北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三)武南路、_湖揽月湾岸线以北,长虹西快速路(长虹西路)以南,扁担河、孟津河以东,淹城路(长江南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四)新京杭运河以北,中吴大道以南,龙江路高架以东,南运河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五)戚墅堰街道、潞城街道、丁堰街道行政区域。
      金坛区:
      钱资湖大道以北、良常路以南、新丹金溧漕河以东、金湖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溧阳市:
      (一)东至南山大道、南大街(高铁沿线以南),南至高铁沿线、滨河路(南大街以西),西至233国道、奥体大道、天目湖大道,北至芜申运河所形成的闭环区域(另包括滨河花园、滨湖花园、古县安置小区);
      (二)北至360省道,西至焦尾琴大道、沙河水库北部库湾沿线,东至233国道,南至山水园景区、沙河水库西副坝、沙河水库东副坝、环湖路、大新村所形成的闭环区域;
      (三)大溪水库临湖1号公路、大溪水库大坝周边100米区域。
      燃放烟花爆竹,是春节的传统民俗和传统文化,但也要注意安全,如果燃放不当,也会产生噪音污染、空气污染,引发火灾或伤人事故,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认真遵守《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禁放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外的以下地点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风景名胜区、公共绿地;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安全保护区内;
      (四)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过街通道;
      (五)大型能源动力设施、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架空通信线路下方、输油气管道设施及热力供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
      (六)国家机关、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儿童福利院、养老机构;
      (七)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八)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
      (九)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十)市、辖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二、关于取消集中燃放点
      前期,有不少市民反映希望继续保留集中燃放点,“禁放办”对此也作了多方面调研和考量,2019年禁放管控起始阶段,在禁放区域外设置集中燃放点,主要是尊重民俗文化,引导有需要、有意愿的市民前往燃放和观赏,经过四年宣传,本地市民已基本了解禁放管控政策,安全燃放意识大大增强,去年全省13个地市只有常州还设有集中燃放点,目前我市部分燃放点已不再具备使用条件,加之集中燃放对大气质量也会产生较大影响,人员聚集燃放易产生一些安全风险,综合上述考虑,今年起我市不再设置集中燃放点
三、关于安全燃放、购买烟花爆竹的几点提醒
      燃放烟花爆竹,是春节的传统民俗和传统文化,但也要注意安全,如果燃放不当,也会产生噪音污染、空气污染,引发火灾或伤人事故,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认真遵守《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禁放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外的以下地点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风景名胜区、公共绿地;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安全保护区内;
      (四)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过街通道;
      (五)大型能源动力设施、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架空通信线路下方、输油气管道设施及热力供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
      (六)国家机关、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儿童福利院、养老机构;
      (七)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八)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
      (九)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十)市、辖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目前我市共有烟花爆竹零售店449家,其中溧阳117家、金坛129家、武进62家、新北69家、天宁27家、钟楼21家,经开区24家,分布在禁放区域外各个乡镇、街道。广大市民在百度、高德等导航软件搜索“烟花爆竹”,寻找距离自己最近的烟花爆竹零售店。
      另外,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有发现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或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可以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方式包括:
1. 电话举报:市民朋友可直接拨打110,告知接警人员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地点、时间、违法人员情况等基本信息。市民在现场拍摄视频或者照片的,可将相关材料主动提供给处警民警,配合民警开展调查。
2. 微信举报:市民朋友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安常州”或“常州公安微警务”,点击菜单栏中的“常安联盟”选择“烟花爆竹线索举报”,查看相关须知后,进入举报页面,选择线索类别“烟花爆竹”,填写具体信息,点击提交。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确系违规行为后,将依法进行处罚,并给予举报人微信红包奖励。
      无论是拨打110还是通过微信举报,公安机关都会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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