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枫叶卡后多久能入加拿大国籍?

我在拿了枫叶卡之前在加拿大呆了2年,这两年能算到入籍时间的3/4年里面吗?

加拿大《公民法》规定一个永久居民必须在四年中在加拿大居住三年,并满足其它条件,如英文能力,方可入籍。 但是对于“居住”这个词的定义法律没有明确的定义。在加拿大联邦法院,有两派不同的法官,对“居住”这个词作出了不同的判例解释。有的联邦法院法官判定,只要能证明此人的生活重心在加拿大,此人的居住地就在加拿大,不管他/她是否实际居住在加拿大。这些法官认为,只要将家安在加拿大,而他/她的离境只是临时性的,并且,一旦这些临时因素消失,他/她还是会回到在加拿大自己的家,则此人居住地仍应被认定为在加拿大。 但也有些联邦法院法官判定,法律要求四年中住满三年,就是实际住满三年,一天也不能少。这是联邦法院两派不同法官的意见。 有一个1978年的联邦法院案例,申请人长期在美国读书,没有在加拿大住满三年,申请人的父母不在加拿大,自己是未婚,仅有一些朋友在加拿大。在寒暑假期间,申请人回到加拿大住一段时间,探望朋友。法官最后认定,当申请人离开加拿大时,他已在加拿大安了家,他在美国仅是外国学生的身份,所以是临时性质的,他的住址事实上还是在加拿大,所以,他的生活重心还是在加拿大。因此,他是满足了居住三年的要求,尽管他在三年中经常离境去美国,此人的入籍申请还是被批准了。 另有一个1995年的联邦法院案例,当事人来自台湾,在加拿大拥有房地产和公司产业。他的住宅价值二百万加币,他和他的配偶在一个高尔夫球场投资了一百万加币,并在另一个公司投资了75万加币。自移民后第三年,他受聘于一间体育用品公司,该公司派他回台湾,去担任该公司采购部经理和生产部主管,他接受该工作的原因是,因为还有年过的父亲在台湾需要他照顾。他在四年中在加拿大只住了251天。他虽然在加拿大申报他的收入,但每年收入均在$18,000加币以下,法官最后的判决是,此人的生活重心并不在加拿大,所以,不能认为他已住在加拿大。他的入籍申请最后是被拒绝了。 再有一个1997年的联邦法院判例,申请人因为出口加拿大产品的需要,长期在亚洲。其配偶和子女均居住在加拿大并已成为公民,他自己是“太空人”在加拿大与亚洲之间奔走。他每年的出口额达到一百多万美金。他在加拿大拥有房产、汽车、银行户口。法官最后认定,他的生活重心还是在加拿大,故而尽管他自己没有实际居住在加拿大(物理意义上的)很久,但他还是满足了三年的居住要求,符合入藉的条件。故而他的申请被批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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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11
从2015年6月11日开始,加拿大移民须6年内在加拿大至少住满4年才有资格申请入籍。

加拿大《公民法》新规定要求申请人在6年内在加拿大住满1460天(4年),年龄14岁至64岁之间的均须通过入籍考试,且申请者还要出示税单。
第2个回答  2007-07-26
拿到枫叶卡后,5年历必须在加拿大呆3年,不犯罪,好像就可以了。
第3个回答  2007-07-29
我只知道如果你之前是在上学,好像时间是可以折合到里面的
但折的比例很低,仿佛四年才折一年
第4个回答  2007-08-06
好象你坐满移民监后,还要申请,还要考试(就是加拿大的基本常识啊。历史情况啊之类的)要成为那个国家的人当然要了解那个国家了。当然还有不能犯罪,总之在网上找点信息多了解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