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已满30天工作还没交接完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辞职未满30天离职不能扣除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扣除工资,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此时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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