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骑摩托车载我女儿去上学,因为来不及,车速开得要比平时的快了一点,但绝对没超速!就在一个三岔口的地方,有一辆轿车突然改变方向往里面弯,一辆电动车就赶紧刹车并且向外拐,他向外拐,改变了方向,我又直直向前开,所以就撞上了。那个机动车上有一位60多岁的老爷爷和一个15岁左右的女孩,开车的是老爷爷。碰撞之后,那位老爷爷摔在了地上,左小腿靠内侧凹进去一大块肉,大约40平方厘米吧,血流不止,一下子就坐在了地上,站不起来。不过那个小女孩没事,赶紧打电话叫她的家人来。我和我女儿都没事。摩托车和那辆电动车都看不出有什么损伤。我赶紧过去将那位老爷爷扶到了路旁(因为是在路中心撞去的),我女儿叫我赶紧打120吧,先送医院,但老爷爷说,已经打电话叫家人来了,因此,我也没打电话。过了一会儿,他的家人来了。下来的一个中年男人不由分说就打了我一拳,并生气的说:“你是怎么开车的!恩?!!”我也觉得很气,但没还手,一同来的他的家人赶紧把他拉开。随后,他又打了120,可是将近等了30分钟左右车才来。在等车的时候,他的家人一直都在说:“反正,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都是机动车负全责的。不管怎样!”这个道理我也知道,随后,他的家人将老爷爷受伤的腿放到家人的腿上(老爷爷一直都在喊“痛死了!”),随后,救护车来了,我也跟着上了救护车…………
现在那位老爷爷还在医院里,医药费我是肯定会自觉付的,但,那位老爷爷本身的身体也不是很好,就怕他们硬要说都是我弄的,负的不必要负的责!
所以,责任该怎样?真的不管怎样都是由机动车负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