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号和一家中介代办公司签的合同,谈的是2个月办好,签的合同写的是2个月的工作日!!11月这家公司的经理自己开了一家公司叫江苏承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合同原本的内容重新签了一个补充协议,到11月底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才办下来,这老板说资质是2个月安全生产许可证又要一个月,当时没有谈这个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问题,现在钱都付了,回想说好2个月搞好,搞了快3个月才搞好,我是不是应该向他索赔违约金??但是合同写的是工作日,中间有个10.1假期,这个算不算?能不能要违约金希望懂法的朋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