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是工厂的话,你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条解除,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的话,你要解除劳动合同只能按第三十六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 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追问那我提前口头声明了一直不给离职申请这种情况我该怎么离职,我已经旷工一天了,这是想逼我自离不给我工资啊
还有我要是即辞的话厂里面还要扣我五百块钱,中介那边也不给我按小时工工资算
追答你到底谁的员工?和谁签的劳动合同?工厂的员工的话提前三十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口头解除(保留你已经做了这些事情的证据就行了,不是非要单位的离职单)。劳务派遣公司员工只能按三十六三十八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