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申请即可。
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该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扩展资料:
教师资格证考试要求规定:
1、受委托的高等学校、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申请后,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受理时间以申请材料提交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时间为起始时间)。
2、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并将认定材料归档保存。对不予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要以书面方式通过学校人事处告知,并说明理由以及权利救济的渠道和期限。
3、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按照我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对本校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做好妥善安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