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我在广东中山一家公司工作了两年,公司帮我买了17个月的社保。 我现在需要辞工回家,社保卡里的只是我个人所交的社保费用,那公司帮我交的社保 是归公司所有,还是应该给我???我只在公司工作两年我主动辞职社保卡里的金额只是我自己交的那一部分公司有交 但不在我卡里我辞工后 公司交的那一部分是不是应该转到我卡里?最好有法律依据。我辞工后 我有社保卡 但我转走社保需不需要证明或者其它?
没有在我卡里 那怎么能说是我的呢?辞工后公司应该不会转到我卡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