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介入是什么意思?具体应用是在什么情况下?什么案件可以提前介入?有什么程序要求?谢谢

如题所述

1、意思:

提前介入,是指案件审理部门在正式受理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检查部门调查的案件之前,于案件检查阶段对案件的事实、证据进行初步审核的一个工作程序。

2、发生情况:
提前介入是案件审理部门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的工作方法,并不是审理每一个案件的必经程序。

3、提前介入,须符合以下条件:

需要尽快处理的大案要案或疑难案件;

案件检查部门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已基本结束,有关案件材料基本形成;

4、程序要求:

提前介入需经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批准。

扩展资料:

检方提前介入重大案件后准备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还就此出台了工作规定。

提前介入即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尚未按法定程序进入到检察环节,而检察机关应侦查机关要求或认为必要,参加或参与侦查机关正在侦查中的一些案件方面的相关工作、发表意见,指派人员在侦查尚未终结时即开展刑检工作。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09
  提前介入,是指案件审理部门在正式受理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检查部门调查的案件之前,于案件检查阶段对案件的事实、证据进行初步审核的一个工作程序。提前介入是案件审理部门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的工作方法,并不是审理每一个案件的必经程序。
  提前介入,须符合以下条件:
  (1)需要尽快处理的大案要案或疑难案件;
  (2)案件检查部门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已基本结束,有关案件材料基本形成;
  (3)提前介入需经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批准。
  
第2个回答  2007-07-26
提前介入也有不好的地方,比如,将刑事诉讼的三个互相制约的程序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合而为一个程序,起不到法律应该的监督作用。容易造成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