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我在部队当兵,部队给交了社保,退伍后一直没有缴纳。那么我这个不对的社保按规定算是视同缴费。现在

五年我在部队当兵,部队给交了社保,退伍后一直没有缴纳。那么我这个不对的社保按规定算是视同缴费。现在我是农村户口,今天我父母要给我缴纳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那么我想问我部队这个视同缴费的社保 与当前的农村合作医疗之间是否发生冲突,是不是会影响我以后缴纳社保?很着急,期待懂专业的人士回答。网上复制的或者答非所问的就不要回答了……

    需要确定你退役时间,如果退役时间实在2012年以前,那么你5年的军龄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根据社保法规定,最低缴费年限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0,男60),两个条件同时达到的,就可以享受退休待遇,领取退休金。也就是说,你需要缴费的最低年限可以是15年减去你的军龄5年即10年即可。

    如果你是2012年以后退伍的,那么你在退伍后回到户籍所在地时,部队会给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凭证,你带上有关凭证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局办理接续转移手续即可。缴费年限同上,也是5年部队缴费加10年自己缴费(或工作单位缴费),就可达到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部队军龄或者部队缴费涉及到的年限是你当兵的年限,和你回地方后参加新农合没有冲突。

    因部队军龄或缴费年限的认定和转移是涉及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单只社保局转移衔接,和新农合没有相关政策。也就是说你将来必须参加社保局管辖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你的军龄或缴费年限才能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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