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电子厂上班做5天,现在不想做了,老板又不想结工资?是不是要去写辞职申请?

如题所述

要先写离职申请,然后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内不用担心时间问题,随时写随时走。办好手续了老板不给你结工资就违法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3-20
只要员工工资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就可以按照年限赔十八个月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