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12-23
关于担保人的要求:保证人至少有一名须为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职职工,其它保证人为其它类型单位的,保证人及其单位必须在中心信息系统内连续足额缴存三年以上。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在中心信息系统内正常缴存;在保证期间各保证人自愿冻结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各保证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计不得低于借款人借款总额的10%;各保证人预计剩余缴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
第2个回答 2019-11-10
这个不同地方的公积金要求是不一样的,具体还要咨询你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
有些区域的公积金贷款是不需要担保人的,但是有些地区是需要的,所以你还是要为你们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来确认有哪些要求。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2-23
太原公积金担保规定:文章内容
借款人可选择以下任一担保方式保证贷款的正常偿还。
(一)房产抵押
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所有的住房抵押进行贷款。
(二)售房单位(开发商)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
借款人在所购新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阶段,由售房单位(开发商)提供阶段性的保证,并缴纳贷款保证金;不动产权证书一经办妥,由售房单位(开发商)统一办理借款人的不动产抵押,解除售房单位(开发商)的保证,并退还保证金及相应利息,贷款保证金比例为贷款总额的5%。
采取售房单位(开发商)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担保方式申请贷款的,要求贷款户数需达到30户以上或贷款总金额500万元以上。
(三)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
借款人在所购住房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前,可由两名或两名以上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供阶段性保证;不动产抵押手续一经办妥后,解除保证人的阶段性保证。采用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各保证人须签定《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保证书》。
保证人至少有一名须为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职职工,其它保证人为其它类型单位的,保证人及其单位必须在中心信息系统内连续足额缴存三年以上。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在中心信息系统内正常缴存;在保证期间各保证人自愿冻结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各保证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计不得低于借款人借款总额的10%;各保证人预计剩余缴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
(四)质押担保
借款人可用国债、商业银行存单等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为质押物进行担保。
(五)自然人联保加住房公积金质押
保证人须为借款人提供全程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职职工;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在中心信息系统内正常缴存。借款人(含配偶)和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自愿申请冻结并质押。采用自然人联保加住房公积金质押保证方式,保证人须签定《自然人联保加住房公积金质押保证书》。
保证人的数量不得超过2人,且至少1名保证人住房公积金预计缴存年限不短于借款人贷款年限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