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丈夫是家里的户主,有存款10万,丈夫去世了,家里有妻子,儿子和小女儿,谁能继承财产

儿子并没有尽到赡养父的义务,儿子和她的妻子想要全部财产,合法吗?儿子强行要平分或是独吞所有财产算是犯法吗?

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和他的个人财产作为遗产,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他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十六条 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4-06
这10万元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每人各五万,丈夫去世后,属于丈夫的那5万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妻子,儿子和小女儿等份继承。
第2个回答  2019-04-06
如果有合法遗嘱的,按照过世者的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一般由过世者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分遗产,丈夫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妻子、儿子、小女儿。
此外,丈夫的遗产不包括夫妻共有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家中的存款、房产是在婚后所得的,妻子需要先分走自己的一半,剩下的一半才算丈夫的遗产。以10万存款为例,其中5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中妻子的部分,另5万才算丈夫的遗产,由妻子、儿子、小女儿均分。
所以,如果有承租房的话,一般丈夫死后,承租人都会更改为妻子,除非妻子主动放弃。如果,户主仅仅是指户籍的话,则户籍不影响实际遗产的继承。
关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问题,起诉法院且有证据的情况下,儿子一般会被判决少分遗产。在过世者的小女儿放弃继承的前提下,可由过世者的妻子及儿子继承财产。儿子强行平分或独吞是不合法的,会侵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而被侵害者有权向法院起诉,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第3个回答  2019-04-05
儿子强行要平分或是独吞所有财产算是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4个回答  2019-04-05
除非有遗嘱,按照
遗嘱来继承遗产。
一般遗产继承人配
偶、子女、父母。
正常情况,遗产由
继承人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