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30年前的。初恋提出见面是吗?我觉得没有必要。做一个合格的前任,分手后,消失了以后从此不见。这是又提出见面是想干嘛呀?这是想坐在墙上等红杏吗?过去的就过去了,30年后的你们肯定都有自己幸福的家庭,你们这是要想把自己的幸福家庭拆散吗?你的妻子或者是他的老公都会怎么想呢?知道了你们见面他们会怎么想?能接受吗?这样你站在地方的角度想,如果是你爱人去见他去见他的30年未见的初恋,你会是什么样的心情?你就知道你应不应该去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希望别人做的事,自己还要去做,你觉得这样对谁好呢?要去做一个合格的前女友或前男友消失在彼此的人生中,从此不要再出现。记得采纳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