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单位整个疫情期间,给员工发放的工资半年来仅发了两千多元,一直是让员工自费工作,并公然招聘。依据构成欺骗性行为了。提出这个问题,是希望找工作的人们,落实为好,实事求是为好!因为该单位的一位王经理公然讲“不存在拖欠工资”。而该单位继续招聘那就更要小心了。
不管是你们在服务饭店工作还是在工厂工作。只要是老板拖欠工资的话都是可以找法律途径解决的。首先,你得证明你是这个工厂的,或者是饭店里面的工作人员。最好是有开工资的工资条或者是签署的劳动合同。之后呢,就是看看这几个院都是哪几个月没有发工资,最好是去银行打一下底单或者是流水。之后呢,就可以拿着这些证据去劳动局找劳动仲裁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