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代皇妃”文绣为何自爆“还是女儿身”呢?

如题所述

1912年2月12日,隆裕太后代6岁的溥仪颁布退位诏书,清朝的统治正式宣告结束。但根据《清室优待条件》,清帝退位后,皇室仍享有相当大的特权。溥仪皇帝尊号不废,仍可居住在紫禁城中。

十年之后,溥仪长成了一个16岁的小伙子。对一个皇帝而言,也到了采纳后妃的年龄。在这一年,溥仪在宫中举行了大婚,娶了婉容和文绣二人,立婉容为皇后,文绣则成为了皇妃。

对婉容和文绣而言,嫁给一个亡国之君,虽有后妃之尊称,但实际上只是背后各路军阀势力的傀儡。若能和溥仪做成恩爱夫妻,日子倒也能过得下去。谁知不管是婉容还是文绣,溥仪似乎对二人都没有兴趣,每天都一个人住在养心殿中,让皇后皇妃夜夜独守空房。

溥仪的两位后妃之中,文绣性格较为倔强,而且她也受到不少民国建立以来女性独立自由等新文化的影响。在溥仪身边忍受了9年的冷落之后,文绣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要通过法律途径和溥仪离婚,史称“刀妃革命”。

“刀妃”并不是文绣的封号,其封号是“淑妃”,但她过去经常以用剪刀自裁的做法,来威胁溥仪多关心她,所以得了个“刀妃”的称号。而后妃主动提出跟皇帝离婚,也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遭,故称得上是一次“革命”了。

为了与溥仪离婚,文绣是偷偷从宫中溜出去的。出宫以后,文绣直接在朋友的帮助下,找到了律师,向天津地方法院提出和溥仪的离婚要求。

溥仪过去一直冷落文绣,就连她以死相威胁时,也丝毫不为所动。但当看到报纸上登出文绣的离婚声明时,溥仪却慌了神。因为文绣就算死在宫中,也只是皇室内部的家事,旁人不得置喙。可一旦通过法律途径离婚,就成了公众事件,势必会对皇室的声誉和尊严造成损害。更为关键的是,文绣知道溥仪的一个私人秘密,若这个秘密被捅出去,对整个皇室都会造成重大威胁。

文绣在宫中“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可知溥仪这个大清皇帝是没有生育能力的。为了保守住这个秘密,溥仪聘请律师,对文绣开出优厚条件,希望能挽回婚姻。但文绣离婚之心决绝,已经无法挽回。因此,最后双方达成协议,溥仪同意离婚,并按照民国法律规定支付赡养费5.5万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0-28
因为文绣虽名义上为妃子,但始终未得到溥仪临幸,一直是女儿身,名不符实。
第2个回答  2020-10-28
因为当时的傅仪不愿意离婚,利用皇家身份将这件事闹大,然后借助舆论逼迫傅仪离婚
第3个回答  2020-11-13
因为在那个时候那岩非常实惠的有啥就说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