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11-18
根据我国新的劳动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单位的说法是不合法的,你可以申请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不过在此之前你先答应.能拿多少拿多少.
第2个回答 2007-11-20
你好:
我是过来人,在我毕业时候也碰到过这样的选择,是家小公司,准确的说是“作坊”,因为实在太小了,我之所以在那里干是因为哪有我需要学的东西,当我刻苦学了半个月后,我走了,我知道我有了更好的选择。
回首发现刚毕业的大学生都是这样,以为自己是大学生就可以横行天下而妄自菲薄,后来才发现自己只是个蝼蚁,无数蝼蚁的一员。定位,才是最重要的。
太多的话我不想说,择业的话,最好是外企,公务员,国企,事业单位,其次考虑私企。选择什么就看你的目标定在什么,你想飞多远,当你把这些确定后再想你该分几部分去做,该怎么做,可能做多长时间。待遇?你现在选的公司不是个大公司,是你早晚都要离开的地方,跳的没有涨的快,别指望它能给你很多的回报。你自己能接受,足够了。
第3个回答 2007-11-18
这种说法不合法。
实习期和试用期都有权得到劳动报酬。多少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