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怎么看待在人行道上开小汽车,骑摩托车和自行车?法律上有这个规定吗?

我今天在人行道在走路时因为没有听见后面有摩托车声,走到一半时停下来想掏手机打个电话,突然一辆摩托车从我身边经过,是个20多岁的青年男子,从我身边经过后三番五次地回头凶巴巴,边回头慢骑车地盯着我!之后就开走了。那种面孔简直跟土匪和疯狗似的,企图想咬人!那种人自己想别人让车的时候铃声一下也没按!

按国家的法律是各行其道,也就是说汽车、摩托车和自行车都不能在人行道上行驶,在确实需要的情况下,也只能是借道行驶,也就是说行人是主人,它们都是客人,只是“借”而已。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必须确保行人的安全,万一发生交通事故,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它们必须承担全责,包括所谓的“碰瓷”(当然去“碰”的人一是不能承认自己“碰”,二是不能经常“碰。因为在人行道上被碰的机率是不高的。)如果在人行道上发生路堵等纠纷,行人可打110报警,由警方进行处理。追问

国家有规定河边走廊允许骑摩托车吗?

追答

国家应该不会有这么细的规定,地方政府可能有一些详细的规定。但如果在这些地方发生交通纠纷,您应该首先报警,而且在处理时应该向有利于行人的方面倾斜,因为在这些地方摩托车都属于“借道”,它必须谨慎行驶,不能对行人的安全产生任何威胁的,只要发生交通事故它是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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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12
如果他长期占用人行道,那就已经触犯法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