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事实不存在的情况下判定我虚假交易,擅自封停我的账号使用权,是否构成侵权。

淘宝事实不存在的情况下判定我虚假交易,擅自封停我的账号使用权。
前提是在事实不存在的基础上,我本身并没有违反淘宝的定下的用户守则,淘宝通过自身系统的判定,来判断我虚假交易来封停账号的使用。可能是其违规的判断系统出现的问题,而淘宝本身对此并没有提供申诉的通道。
现在造成我的账号无法正常使用,而在违规信息中却注明是虚假交易。
在我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我自身并没有构成虚假交易的情况下,淘宝不予受理,不撤销对我虚假交易的判断,是否对我本身构成侵权?

可以看下规则,虚假交易不是轻易封店的,惩罚都是一步步的,如果已经到了封店的地步,说明淘宝已经掌握了确凿的证据。
虚假交易,是指用户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利用信用记录规则、干扰或妨害信用记录秩序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或商品评论等不当利益的行为。
卖家进行虚假交易的,淘宝将对卖家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包括删除虚假交易产生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商品评论等不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淘宝还将下架卖家店铺内所有商品。在纠正违规行为的同时,淘宝将按照如下规定对卖家进行处理:

(一)
卖家第一次或第二次进行虚假交易:若违规交易笔数未达96笔,仅对卖家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不扣分;若违规交易笔数达96笔以上,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12分;

(二)
卖家第三次进行虚假交易:若违规交易笔数未达96笔,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12分;若违规交易笔数达96笔以上,视为情节严重,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48分;
(三)
卖家第四次及以上进行虚假交易,不论笔数均视为情节严重,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48分;

(四)
若卖家短期内进行大规模虚假交易,不论次数和笔数均视为情节严重,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48分;
(五)若卖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以严重违规行为扣48分:
1、累计三次及以上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虚假交易行为;
2、违反上述第(四)项规定后,再次进行大量虚假交易;
3、存在手段恶劣、行为密集、规模庞大、后果严重、恶意对抗监管等特殊情节;
4、为他人虚假交易提供服务、帮助或便利。
若卖家同时存在上述第(四)项和第(五)项情形,按第(五)项执行。
淘宝对涉嫌虚假交易的商品,给予卖家30天的单个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的处理。如卖家某商品多次进行虚假交易的,搜索降权时间滚动计算。
卖家应按照淘宝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申诉凭证,如卖家存在提供虚假凭证的情形,视为一般违规行为;首次发生的,给予警告处理,两次及以上提供虚假凭证的,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6分。
买家如协助卖家进行虚假交易的,淘宝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关闭订单、新增订单不计销量和/或关闭评价入口、删除违规交易产生的信用积分、信用积分清零、警告、身份验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旺旺登录、限制买家行为、限制发起投诉、延长交易超时等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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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29
没有侵权,淘宝有解释权,所有怎样你都告他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