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是外省的户口,要起诉离婚一定要到她的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吗?有没其他办法?

如题所述

《民事诉讼》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就是公民经常居住满一年的地方。
向法院起诉离婚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你的妻子的经常居住地在本地,那就可以向本地的法院起诉,如果你妻子的经常居住地在外省,那就只有向外省的法院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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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23
不是一定。她如果在本地居住工作满一年就可以在本地起诉。
第2个回答  2016-03-23
追答

可以在当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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