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团队突然解散了。总部派了人事过来再约谈同事,说补偿半个月工资,同事不干,昨天说不满一年的补偿1个月,满一年补2个月,有些同事就同意了。我到公司不满一年,是被挖来了,而且还降薪过来的,我上周六还谈成了一个项目,这周一突然听说公司解散了,客户那边我都不好交代。这个应该是提前30天通知,所以心里很不爽。分公司是合资的,今年6月中旬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做了变更,公司地址也变更了,但是公司名称没有变,变更后没有签订合同,这种情况我能要求赔偿几个月工资?还望专业人士给点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