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参加工作,1994签订劳动合同,95年交的社保,现在要退休了,91年到94年的工龄能算的吗?最好提供一下条例,谢谢!
那个职工养老的本是写的是1991年4月参加工作,档案里,91年的,只有自己写的材料,没有公章什么的,只有签合同的时候,才有公章。94年4月写的合同,前两个公章是4月敲的,最后一个是7月敲的,他是按7月来算。现在实际算工龄是95年1月算起的。我去当地人社局问,他说在签合同之前的不算,我还可以找哪个部门来解决这这问题么?谢谢
追答人社局不办,什么部门也无权解决
追问额。。。。。。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