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倒垃圾危害公民向哪个部门投诉?

如题所述

       乱倒垃圾危害公民应是城市管理的范畴,是归城管局管辖的,如果有乱倒垃圾的情况,一般去管辖区的城管局进行投诉,一般都会受到很好的效果。也可一去房管局进行投诉,由业委会处理。

       乱倒垃圾是特别影响环境的,容易滋生细菌,造成不稳定的环境,有小孩的一定要远离。日常做好消毒工作。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扩展资料垃圾的正确处理方式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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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可以报警,有事找警察,也可以向环保局投诉,破坏公共卫生,也可以向小区物业,村里以及居委会反映,以得到妥善解决。
法律分析
乱倒垃圾是城市管理的范畴,归口城管局管辖,如果有乱倒垃圾的情况,也就应当向辖区的城管局进行投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情节轻微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情节严重的可以向当地检察院申诉。(一)生产、建设、经营中产生的废气由环保部门受理。长江船舶废气由海事部门受理。(二)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活动,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城市生活垃圾造成的污染由环卫部门受理。房屋扬尘由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受理。(三)城市下水道等市政管网设施向水体排放的废水由市政部门受理。渔业水体污染事故由渔政部门受理。船舶造成的水污染事故由海事部门受理。其他的水环境污染属于环保部门的受理范围。(四)工业固体废物、放射性废物或不按规定转移危险废物属于环保部门受理的范围,其他废物不属于环保部门受理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2个回答  2021-12-07
乱倒垃圾危害公民可以向城市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城建部门下属的城管大队主管城市的秩序,垃圾倾倒属于环保部门主管,如果两个部门都不管,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律监察部门反映相关情况。
法律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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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1-03-02
乱倒垃圾危害公民的话可以向城管部门投诉,一般每个地方的叫法不一样,有的地方叫城建部,有的地方直接就叫城管部,还有的地方叫环境卫生管理处,所以至于你那边叫什么的话,你可以到街道办去问询一下。
第4个回答  2021-03-02
可以报警,有事找警察,可以向环保局投诉,破坏公共卫生,也可以向小区物业,村里以及居委会反映,以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