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由于文言与白话的功用不同造成的。
中国的“文章”自古以来就使用文言。所谓文言,可直白地解释为“文章的语言”,是国家制定法规政策、颁布政令、拟定公文、学术研究的书面语言,人们的社会交往所使用的应用文体,也遵循这种书面语体。
上古时代,书面语与社会口语是相同的,不存在文字交往与口头交往的区别。随着社会发展,语言也在发展演变,这个变化是渐进的,不知不觉中,文言和语体出现了巨大差异。
北宋时期,经济和文化都很繁荣,民间出现了“说书”艺术。说书的听众绝大多数是没读过书的普通百姓,他们听不懂古代传下来的文言,那么说书人的“话本(剧本)”就必须口语化。作者根据口语写的话本就是白话文了。白话文也叫“语体文”,可直白地解释为“口语体的文字作品”。
于是,从宋代开始,文言文和白话文并行,但它们的社会功用不同,白话文来源于说书的“话本”,只承担说书、小说、戏剧的脚本承载,其它文章依旧使用文言文。这种分工一直到上世纪二十年代才逐渐融合。
这里再补充一点:白话文出现后,其功用只限于用来“听”的书面形式,凡是“看”的文章仍然用文言文,其它文学形式如诗词等以“看”为主的,仍然是文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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