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价乘折扣减进价得利润。
这种折扣共有三种方式:
1、折扣销售又称
商业折扣,先折扣后销售,是我们通常说的打折。会计上按照折扣后的金额计算收入。这种做法都是商家为了促进销售,推销商品而做的选择。
2、销售折扣又叫
现金折扣,先销售后折扣。计算收入时不得按照折扣后的金额入账,按照折扣前的金额入账,折扣的金额计入
财务费用。这是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还款的一种方式。
3、
销售折让。这是因为企业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给予买方价款上的优惠。已确认收入时,发生销售折让冲减收入;属于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处理。
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
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
进项税额中扣减。
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