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不需充分性"原则
这个原则是针对以支持和削弱型考题为主要代表的解题思路为"自下而上"的题目而言的。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各个现象都是与其他现象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如果某一个现象的存在必然引起另一个现象的发生,那么这两个现象之间就具有因果联系。其中,引起某一现象产生的现象叫做原因,被另一现象引起的现象叫做结果。因果现象是相对的,一个现象对于某现象来说是结果,而对于另一现象来说可能又是原因。例如,爆炸既是火药达到一定温度的结果,又是造成人员伤亡的原因。因果联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在时间上具有先后相继的顺序,即对一对因果事件来说,总是原因在前,结果在后,概莫例外。因果联系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确定的原因总是产生确定的结果,而确定的结果总是由确定的原因产生的,两者的关系是确定的。既无无因之果,也无无果之因。但任何确定事物的发生都依赖于许多条件或许多原因,现实生活中,我们很难找到某一确定发生的所有条件或原因,因此当问题目的让我们寻求一个支持或反对段落推理的答案时,我们的目标是去寻求一个(仅仅是许多条件或许多原因中的一个)使结论成立的可能性增大或减少的答案,而绝非一定要去寻求一个使结论必然成立或必然错误的答案。切记:逻辑考题是要我们寻找一个与段落推理有关并对段落推理起到某种作用的选项,而并不是一个真理。
参考资料:太奇官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