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的单位用我的名字在银行做了贷款,是按月偿还的那种,有抵押物,是公司的,已经还了一部分了,一直都是公司在还款,可现在公司停止还款了,银行起诉了我,现在我收到法院的传票,可以不去吗,如果不去会怎样,因为是贷款是公司用了,我也不可能替公司偿还这款贷款啊,我该怎么办。
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如果不去参加法院开庭,法院会自动判决缺席。如果法院认为被告需要到席,那么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拘传。
根据我国《中华人名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制度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扩展资料:
拘传是人民法院强制必须到庭的人到庭的措施。
1998年6月11日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7条的规定,对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
执行过程中的拘留,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民事制裁措施。拘传作为一种强制执行手段,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同拘留相比,是一种最轻微的强制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拘传
1、如果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不去开庭,法院会按自动撤诉处理;
如果被告收到法院的传票不去开庭,法院会缺席判决。
2、开庭,是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一个过程。
原、被告必须在开庭时把证据向法庭出示,由对方当事人进行质证,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收到传票不去开庭,丧失了举证的机会,丧失了对对方证据质证的权利,丧失了陈述自己观点、理由的机会。
除极少数特殊案件当事人必须到庭外,法院不会对被告不到庭作出处罚。
3、缺席判决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制度。
缺席判决,就是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
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缺席判决制度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结案率,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扩展资料:
在法院领取传票等文件要注意:
1、程序上的工作应配合。
有人接到法院传票就开始闹情绪,“原告起诉没道理、说的都是假话,你们法院为什么受理?”甚至有因此拒绝领取传票、拒绝开庭的。
法院受理原告起诉,不代表认可原告所说事实和诉求,是非对错得审了再说。在这个阶段没必要折腾,回来准备证据是正事!如果因为拒绝配合,导致没参加诉讼,丧失抗辩权,可能会产生不利后果。所以,建议配合法官积极领取传票,并核对后签字确认领取到相关文件。
2、开庭时间不合适,可以商量调整。
法官首次通知领取传票,有时不定开庭时间,也有直接确定开庭时间并发放开庭传票的。
被告一方可能需要准备证据、组织材料,如果法院定的开庭时间比较短,觉得紧张,可以同法官协商调整。至少按《民诉法》规定,被告在领取传票后,有15天的答辩期,首次开庭时间至少可以争取在15天后。
3、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地址一定要准确
法院通常会在领取传票或首次开庭时要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这是一份相当重要的文件!将来法院发送传票、判决等文件,可能会按该地址按快递送达,如果提供的地址不对,导致文件无法送达,法院可视为已经送达。因为地址错误而错过开庭、上诉的机会可能会导致有理没地方说!
4、如有“举证通知书”,应注意按通知上的时间举证。
关于举证,通常是可以开庭时当庭举证,还可以要求下次开庭再举证。但是如果法院向你出具了“举证通知书”,那么就应该在法院限制的期限内举证。
这 很 重 要 !曾有人收到“举证通知书”却根本没注意这份文件,导致在限定期限内未举证,而丧失举证权,最终败诉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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