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乡镇最需要整治的突出问题有哪些

如题所述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组织建设薄弱。
基层党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普遍薄弱,党员基础台账不健全,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严格、不经常,少数基层党员组织关系未理顺,一些“口袋党员”、“空挂”党员、“失联”党员、流动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从严治党未涵盖这些群体党员。
2、“两个责任”压得不实。
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深刻内涵和内在要求认识不深刻,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关系理解不透彻,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主责意识不强,台上讲起“两个责任”是理直气壮,台下抓起来却软绵无力,导致纪检监察组织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唱独角戏”。少数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有的甚至变为了“堡垒里的战斗”。
3、“隐形变异”顽疾难除。
随着作风建设的持续深入开展,基层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不断加强,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投机钻营型党员干部依然存在,比如先签到再过早、关门办公、在偏远农家乐吃喝、在私人家庭带彩娱乐等“隐形变异”现象比较突出。
4、“小官贪腐”依然严重。
尤其是村官贪腐问题比较严重,70%的信访举报都与村干部有关,只要一查,90%的村干部都有或多或少的问题,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等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村干部“抱团腐败”,贪腐数额惊人。
5、“假作为、不作为”现象抬头。
部分基层党员干部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工作不在状态、没有激情,出工不出力,坐在办公室耗时间,传达上级精神照本宣科,进村入户走形式,检查督办走过场,遇到矛盾绕道走。表面上该开的会也开了、工作也布置了、检查也执行了,就是没有解决什么实际问题,基层群众对这种假作为、不作为意见很大。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深。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干部,无职党员无权也无责,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村干部认为自己不是国家干部,踩点红线违点小纪无所谓,最多就是不当村干部,违纪成本低。有的基层党委未能正确处理抓党建、严纪律和促发展的关系,重经济、重业务,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基层从严治党失之于宽松软。
2、制度执行不力。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级组织制定了很多规章制度,但制度执行不力、不严。有的违反议事决策制度,重大事项个人说了算,搞利益输送,从中谋利;有的违反招投标制度,插手工程发包或直接承揽工程;有的违反“三资”管理制度,随意处置集体资产资源,造成集体经济受损,个人受益。
3、监督管理不严。监督委员会作用未完全发挥,履职履责不够。有的监督委员会主任成了名誉设置,当老好人,对村级财务监督把关不严。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彻底,财务公开流于形式,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未得到充分保证。惠农资金发放专项检查督查不严,造成了少数村干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4、法纪意识不强。少数基层干部抓工作重结果不重过程和程序,重廉洁纪律不重政治、组织、群众、工作、生活等其他纪律,只讲做事不讲规矩。少数人当干部的出发点就是利用干部这个平台以权谋私,有的基层干部自认为作案手段高明,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
5、追责问责不力。受机构编制所限,深度监督不够。乡镇纪委人手少,纪律审查能力有限,强制手段缺失,案件线索难核查。有的村级财务管理相对混乱,三年一届,人员调动面大,有的当事人外出务工不易联系,或拒不配合,有的根本不见面,造成取证难和立案审查难,未能形成有效打击村级腐败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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