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工厂规定辞职时间只能是没月1到10号,延期的扣一个月社保费,请问这符合劳动法吗?

如题所述

给员工参另社会,不存在违反劳动法的,其实这样做法,企业损失更多的,员工还能多一个月的保险呢。。只能说企业比较遵守给员工参保的法律。是好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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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13
不合理。单位这么做是为了在社保结算日期前办理掉退工手续,社保账户冻结就可以不交你离职的这个月的社保了。
第2个回答  2012-03-13
如果当月只要你上班了,公司只能扣你个人承担部分
第3个回答  2012-03-13
当然是不符合劳动法的。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劳动者提出辞职的时间。请看下面的补充。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