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医院的交通急救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7

1996年8月8日,经市政府批准,太原市交通事故伤员救治中心正式成立。“救治中心”由太原市人民医院与太原市交警支队联合开办,是全国首家为交通事故伤员提供现场抢救、转运、治疗、康复、法医门诊及伤残评定等一条龙服务体系的机构,也是全国首家由政府发文办的交通事故伤员救治中心。它的创立,标志着太原市交通事故伤员的救治工作步入统一化、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迅捷出车能力,专业现场急救: “中心”设有院前急救队,配备急救车6辆,急救队员15名,全部具备医学专业学历,上岗前经过急救技术培训。“中心”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全天候运作,配备对讲机,车载电话,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协作,与交通报警台122连网,可以与交警同步接收事故报警,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1分钟准备,2分钟出车,对事故伤员进行专业化现场抢救和转运,为伤员的救治赢得了宝贵的时间,降低了交通事故伤的死亡率和伤残率。中心救治辐射面包括全市各个城区,目前“中心”在滨河路、胜利街等地段设立急救点,进一步提高了急救能力。
治疗康复:太原市人民医院设立交通事故导医台、急救绿色通道、专家急救小组、建立了以急诊科、神经外科、骨科、普外科、康复中心为主的伤员治疗、康复一条龙服务体系。聘请了原副院长兼骨科专家张本良、原山大一院神经外科专家刘学礼担任业务指导。目前太原市人民医院以交通事故伤为主的创伤外科已积累一定经验,弥漫性索损伤(重症颅脑损伤)术、肱骨干带锁髓钉固定术、肱骨舌头状髁钢钉固定术等技术已达全市领先水平,2003年新成立的康复中心,采用国际最新康复理念,由专业人员指导,辅以先进的康复仪器的治疗,帮助伤员恢复最佳机体功能。
伤残评定:“中心” 开设法医门诊,定期由交警支队法医出门诊,为交通事故伤员进行伤残评定,免去事故双方奔波之苦。设有院内法医、交通事故伤员鉴定委员会,全院14名医师专家全部经市公安局备案。
经过多年的实践,太原市交通事故伤员救治中心对交通事故伤员的从现场急救转运到后期治疗康复积累了一定经验。“中心”成立七年来,共抢救转运伤员18690人次,抢救危重伤员902余人次,抢救成功率91.17%,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保持在86~90%(卫生部规定二甲医院急诊科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必须达到85%),特别是在重大事故出现的多发伤重伤员抢救已达省级医院水平。
“中心”以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为宗旨,以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为抢救伤员生命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也为交警迅速处置事故现场、恢复交通秩序创造了条件,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曾先后被中央电视二台、太原市电视台、健康之声、<太原日报>等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在全国第二届交通事故伤员学术研讨会上,我市创办交通事故伤员救治中心的“太原经验”受到专家的关注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