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

去申请劳动仲裁,办事人员把材料收下了,说到时候通知,之后没了下文,已经1个月了。。该怎么办?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可持该通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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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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