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合开了一个店!营业执照是个体工商户!我是法人!因为我投的是...

和朋友合开了一个店!营业执照是个体工商户!我是法人!因为我投的是很小的一部分!所以在经营期间我没有参与经营!没有拿过营业款!没有分过红!但公章在他那(不知道他那个公章是真是假,个体工商户不需要备份公章)!问:如果他在外面用公章(没有我的签名)写了借据.这个借据成立吗???
我不是公司是个体公商户性质!

还有就是他现在是逃走了(打不了电话,找不到人)!我现在想退出这个店!他老婆也同意!我也不要分红了!(因为我不知道他以店的名义借了多少钱)我应该怎么做才能撇亲和这个店的关系!
工商没有登记的!登记的就是我一个人!我只不过是挂个名的!他是实际的经营者

不论是谁同意同意,个体户的负责人都不能变更,除非是领办执照,这个个体工商户条例有规定。
再提醒一下,你的执照若是转让给他或出租给他,也是违法的。
看来只有到法院起诉,如果他签合同时签了字,或许你还能打赢官司。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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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21
债务只认你这个法人,跟他没关系,债主去告也只能告你。
第2个回答  2012-03-18
楼主,首先要说的是个体工商户没有法人这么一说,你只属于负责人。
其次,你没有参与经营,但是你是负责人。他的借款如果有公章的话在法律上是生效的。你是负责人让别人拿着你的公章去签订合同和借款合同你应该负责任的。
再次,如果他老婆统一你撤离这个店,那就可以办理变更手续,这个是没有问题的。提供他老公的身份证件以及变更材料就可以到所在地的工商所做变更手续。
最后,有他老婆的同意,那你就直接(赶紧)把相关手续变过去就和你没有关系了。追问

一开始我也这么想的。但是他们给我讲了个例子。说张三开了店,然后欠李四100万。然后张三找了一个身无分文的王五。王五说我同意承担这个一百万。你把工商变更过来吧。你说这样可行吗???肯定不可能,变更过来是可以。但是必须要经过债券人的同意。否则李四还是要找张三要钱的。

追答

那你这个麻烦了。你必须要走法律程序了。行政许可已经不起作用了。
不过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个规定需要必须写明,就是变更后新的法人(负责人)要承担全部责任,而不是分段的,不是变更前“前负责人”负责,变更后新负责人负责。
就是说应写明:“变更后由“新负责人”承担公司的全部责任。”